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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8-01 05: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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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同心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1.豫海湖排污设施工程建设进度滞后、造成群众生活污水直接向豫海湖排放问题。县住建局项目办主任田兴平作为同心县豫海湖排污设施工程建设的具体负责人,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进工程建设力度不够,造成该工程严重滞后,致使部分工程停工和豫海湖周边群众生活污水直接向豫海湖排放,给县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田兴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王团镇马套子村村干部将不符合移民条件的群众列入移民搬迁对象问题。2010年,王团镇马套子村在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工作时,该村党支部书记马彦录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本村移民对象进行摸底调查登记,致使不符合移民条件的群众被列为移民搬迁对象并分到移民房。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马彦录党内警告处分。

  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韦州镇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问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力,未认真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韦州镇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不到位,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辖区内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致使韦州镇韦一村村民马明在本村东南角非法建设污油储存、加工、销售窝点,且存在安全隐患。2018年6月县监委分别给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张立东、韦州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安监站站长苏泽军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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